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情况表(下载地址:,资料下载栏目。填写后正反页打印)
2.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3.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5.学习计划(外文)
6.国外导师简历
7.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8.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无需装订,用燕尾夹固定。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情况》《国内导师推荐信》无需扫描上传)。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联合培养博士生国内导师应提交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国内导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2.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1)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以下条件除外: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人员)。
(3)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不得晚于2017年3月31日);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
g.外方负责人签字与云顶国际亚洲唯一官网的联系方式。
(4)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5)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3.收取学费明细表等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如在提交的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相关信息,则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明细表复印件。
4.学习计划(外文)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人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只需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5.国外导师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硕博连读生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6.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提供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在外人员可提供外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
7.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应另行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人不能是申请人国内导师,应来自不同单位(其中一人应来自高校或科研机构)且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如最高学位在国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