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
进入复试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通过申请材料初审。
2、入围考生名单中须参加外语水平考核的考生已通过英语笔试或英语免试(英语分数线具体见各学院网站)。
3、入围名单中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的考生已通过政治理论考试(政治理论成绩≥60分)。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5月中旬,具体复试时间详见各学院网站
三、复试形式
我校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具体内容、形式由各学院确定,复试实施细则将于近期陆续公布,相关事宜以最新公告为准。
四、复试要求
(一)网络远程复试
1、复试平台。由学院自定,具体使用规程由学院发布。
2、硬件设备。复试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需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需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带有摄像头)。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3、环境要求。要求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但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4、网络测试。确定使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院将根据复试的具体时间提前开展网络测试,请考生关注学院的有关通知,在规定时间按时参加。如有困难请及时向学院反映。如考生未提前参加测试导致因网络设备问题影响考试,后果由考生承担。
5、复试纪律。(1)考生复试时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用头发、饰品等遮盖耳朵及面部,以便于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2)考生复试时不得使用耳机,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3)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他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现场复试
即日起,考生须完成本人“随申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请注册(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考生应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从考前14天起主动进行体温健康检测,同时下载《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安全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健康安全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后签字确认,并对《健康安全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考生还应应出具本人复试前7天内纸质《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已返校的本校师生除外。以上材料将在复试当天作为入校防疫安全检查材料,信息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有权拒绝入校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2、复试中,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1)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则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2)用wifi联网,可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学院与考生取得联系。
3、特别提示。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